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草案)》《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泸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7个部室,6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17人,其中,在编58人,非在编5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1年,新开户单位443家,净增单位199家;新开户职工3.41万人,净增职工-0.03万人;实缴单位4134家,实缴职工27.15万人,缴存额45.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6%、-0.12%、8.34%。2021年末,缴存总额335.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1%;缴存余额127.63亿元,同比增长12.8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
2021年,9.7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0.56亿元,同比增长8.1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79%,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2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1万笔19.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19%、30.79%。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69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5万笔162.17亿元,贷款余额107.5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45%、13.97%、10.4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23%,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7 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727笔22706.06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6466.5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3657.6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658.21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803笔139251.40万元,累计贴息9514.95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中心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
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2.81亿元。其中,活期0.1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亿元,1年以上定期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9.6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23%,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1年,业务收入39698.55万元,同比增长14.55%。其中,存款利息6067.3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624.5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74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1年,业务支出19617.22万元,同比下降5.5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959.1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94.57万元,其他63.47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1年,增值收益20081.33万元,同比增长44.68%。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增加0.3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048.8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60.63万元(含融资费用624.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71.90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792.2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59.7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986.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721.8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060.63万元(含融资费用624.02万元),同比下降19.29%。其中,人员经费642.40万元,公用经费173.79万元,专项经费2244.44万元(含融资费用624.02万元,均为贴息贷款贴息)。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3.05万元,逾期率0.1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986.96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78%,国有企业占20.80%,城镇集体企业占3.85%,外商投资企业占0.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9%,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15%;中、低收入占98.35%,高收入占1.6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75%,国有企业占15.42%,城镇集体企业占4.96%,外商投资企业占0.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7%,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13%;中、低收入占 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3.64%,租赁住房占2.9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7.7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4.9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16%,比上年末增加0.5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546.6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82%,90-144(含)平方米占76.50%,144平方米以上占1.68%。购买新房占91.1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8.8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9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6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4.88%,30岁-40岁(含)占34.98%,40岁-50岁(含)占14.55%,50岁以上占5.5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6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36%;中、低收入占98.97%,高收入占1.03%。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39%,比上年增加6.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情况、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未作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减少1家,为天津银行泸州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方面。印发《关于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将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105元,缴存基数下限及缴存比例上下限不作调整;印发《泸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支持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
2.提取方面。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放宽购房提取范围、明确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条件、取消“在职期间被判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9.16”地震受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支持职工及配偶灾后租房提取、大修提取。
3.贷款方面。印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4.利率执行方面。2021年执行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1.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5年(含)以下2.75%,5年以上3.25%,改善性住房利率上浮10%。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1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和完善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网络问政等服务渠道,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网站浏览总量超过376万人次、网站咨询建议类问题109人次、“泸州新闻网”(即网络问政平台)的网友问政249条;网厅访问量24余万人次;微信访问量122余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20万;发送服务短信近173万条;12329热线共接通来电4765次,其中自助语音查询576次,人工接听4189次。网厅功能不断升级,30个事项已有27个能全程网办,网办率达90%。截至目前,已通过网厅受理业务5.2万笔,其中提取业务3436笔;网厅用户覆盖全市3586个单位、22万缴存职工。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向公积金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受理等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等级改造情况。一是加强信息系统硬件环境建设,增加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根据政策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业务系统功能,为缴存职工和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2.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在2016年度完成基础数据库贯标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补充历史基础数据信息。
3.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已完成9家业务合作银行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实现资金实时结算。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如下集体及个人荣誉:一是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庆祝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三十周年成果展”二等奖;二是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业务部被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被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为“示范窗口”;三是6名同志被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最美公积金人”;四是1名同志被泸州市直机关工委评为第三季度“机关榜样(服务类)”。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