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提升办事群众便利度和满意度,泸州中心对归集业务所涉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取消9类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证明事项。
一、取消方式
证明事项取消方式分为直接取消和替代取消两种。
直接取消就是将证明材料从原业务办理材料列表中删除,业务办理时申请人不再提交、中心不再收取。
替代取消就是业务办理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原通过证明材料证实的业务申请资格条件等,采取告知承诺、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
二、取消内容
本次证明事项取消了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等7个证明材料,涉及单位银行账户签约、购房提取等9类归集业务。
直接取消证明材料4项: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前结清证明、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替代取消证明材料3项:工作所在地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具体取消内容及涉及业务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详见附件)。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业务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事项 序号 | 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材料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出具单位 | 取消后 办理方式 | 备注 |
1 | 单位银行账户签约 | 1 | 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 | 银行 | 直接取消 | |
2 | 职工账户同城转移 | 2 | 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 工作单位 | 直接取消 | |
3 | 购房提取 | 3 | 工作所在地证明 | 工作单位 | 申请人告知承诺+自行调查核实 | |
4 | 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 | 4 | 提前结清证明 | 银行 | 直接取消 | |
5 | 工作所在地证明 | 工作单位 | 申请人告知承诺+自行调查核实 | |||
5 |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6 | 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 公安部门 | 直接取消 | |
6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半年后仍无新单位接收 | 7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工作单位 | 直接取消 | |
7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8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 人社部门 | 申请人告知承诺+自行调查核实 | |
9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 工作单位 | 直接取消 | |||
8 |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10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工作单位 | 直接取消 | |
9 | 出国、出境定居 | 11 | 户籍注销证明 | 公安部门 | 申请人告知承诺+自行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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