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确保公积金及时汇缴到个人账户,我部于2016年10月18日开展对所辖单位的暂存款清理工作。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业务部筛选汇总出已经发生的暂存款单位名单,根据名单有针对性地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合作,对缴存单位一一主动电话联系,督促其及时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汇缴手续。对无法及时分配的暂存款,及时告知专管员暂存款金额,并提醒其办理冲减业务。
通过对暂存款的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缴存行为,消化了历史台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缴存单位的联系,加大对暂存款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缴存工作。
直属业务部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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