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减轻家庭住房消费负担,全力支持解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22日在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3份社会公众建议,均关于增设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因住建部2026年6月5日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列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我市拟待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后及时贯彻实施,故本次相关建议未采纳。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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