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6月10日对我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函。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整改函共反馈了2个问题,均为立行立改类问题。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单位财务领导为副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逐项部署整改。截至公告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预算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79.7万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制预算前,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调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详细测算项目成本,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内容细化;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精准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积极运用绩效监控结果指导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一致性,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于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滞后的项目,定期向相关科室了解情况,督促预算执行进度跟进。
(二)提前列支下年度费用3万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业务用车燃油使用管理,结合日常业务用车燃油使用及结余情况,合理充值业务用车燃油。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遵守财政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杜绝提前列支下年度费用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整改函提出的建议,我单位按审计建议,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一是立足部门实际需求,在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基础上,准确化、明细化、科学化地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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