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执行标准明确啦,单位调整职工缴存基数的,按月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行动咯!
一、缴存基数、缴存额新标准
(一)单位职工
缴存基数:上限25237元、下限1970元
月缴存额:上限6056元(单位、个人各3028元)、下限198元(单位、个人各99元)
(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月缴存额:上限6056元、下限198元
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按月缴存的可调整每月扣缴额,自由缴存和一次性缴存的自主缴款时可自行调整缴款额。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6年标准发布前按此标准执行)
三、调整渠道
1.线上渠道:中心官网网厅https://zfgjj.luzhou.cn/(单位职工)、中心微信“泸州公积金服务号”(灵活缴存)
2.线下渠道: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温馨提示: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职工缴存基数符合调整规定的,单位应及时调整!因调整滞后导致职工公积金少缴的,单位应及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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