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能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吗?
答:2025年2月1日起,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期房)的,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提取资金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取首付款不影响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1.购房人及配偶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2.购房人及配偶所购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期房);3.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期房按揭贷款(含组合贷款);4.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
申请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同步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购房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和首付款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2.现在购房还有住房套数限制吗?
答:2025年2月1日起,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限制条件,即缴存人购房提取取消查房。政策执行前缴存人因超出住房套数限制未能提取公积金的不予追溯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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