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委贷银行申请办理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申请条件
1.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已正常还款满一年;
2.借款人收入和负债符合当前公积金贷款要求;
3.符合委贷银行相关要求;
4.不存在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特殊业务申请表;
3.借款人收入佐证材料;
4.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三、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将申请资料传递至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审查审批→银行办理贷款缩期
四、办理要求
1.不得跨贷款利率档次办理贷款缩期(已还贷款期限与调整后剩余贷款期限之和处于原贷款利率档次),调整后不改变贷款利率。
2.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由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分别审批。
五、咨询电话
直属业务部:3108164、3102791、236133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